通知

 

日期:2020/6/19 18:21:31 | 浏览13965 次]
第四批省贴专家申报之际,关于专家申报系统内“近三年继续教育证书”一栏有关情况,温馨提示如下:
1.专家申报系统已升级,系统将自动从政府大数据云平台抓取年度继续教育证书,专业技术人员无需上传。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没有使用电子证书,专家申报系统内填报的专家信息将无法保存和提交。产业创新类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由各地根据情况灵活掌握,中央驻豫单位人员暂不做要求。
2.专业技术人员还没有在“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”继续教育窗口注册个人信息的,请尽快注册并完成2016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转登。
省直单位继续教育服务电话:0371-69690386,各省辖市也要将此信息尽快通知到每个申报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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